张爱斌律师 翁均涛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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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会宣判?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二条规定: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 刑事诉讼法(2012年修订)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,可以延长二个月: (一)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; (二)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; (三)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; (四)犯罪涉及面广,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。
刑事案判决善后事宜一直没有实施
您提问的问题并不明确,请问您所说的善后事宜指的是什么?是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吗?
我在珠海寄了一个包裹到武汉,包裹里面有一个苹果手机不见了,但是收货的是老人他拿回去第二天才开包!其它的都西都没掉,这个手机我还买了保险,请问我可不可以告邮局胜算多少?回复邮局lhxxy99611@126.com.手机打不通,人在国外
主要看证据能否充分证明你交了什么资料给邮局,如果能证明胜诉概率大,否则概率小。